根据浙江省卫健委、发改委、教育厅、财政厅、人社厅《关于开展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工作的通知》(浙卫办〔2023〕11号)精神,现将嘉兴市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生(招聘)对象
立志从事基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且2023年高考选考科目符合专业要求的秀洲(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考生。
二、招生(招聘)计划
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2023年定向培养基层卫生人才34名,其中秀洲区29名、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5名。
三、招生(招聘)流程
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招聘)工作实行招生与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并轨进行。按照“信息公开、择优选拔、协议录取”的原则,按考生户籍(以2023年6月21日的户籍所在地为准),以区(行政区划下面的街道)为单位实施定向招生(招聘),安排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根据《浙江省高等学校招生委员会关于做好2023年普通高校招生工作的通知》明确的录取办法,2023年定向培养招生本科层次各专业最低投档成绩不低于一段线。
(一)填报志愿
1.填报时间:符合条件的考生按浙江省普通高校招生有关规定,于6月29日8:30至6月30日17:30填报志愿(详情请关注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2.填报批次:普通类提前批。
3.填报要求:考生须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且只能在第一院校志愿、第一专业志愿填报此类定向招生相关院校专业,否则志愿无效。
(二)划取上线考生
省教育考试院根据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原则,按各县(市、区)招生计划1:1.2比例,将考生名单提供给各招生院校。招生院校将相应名单分发至各县(市、区)卫健局。
(三)体检
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联合组织考生体检。
1.按照往年招生流程,志愿填报结束后48小时内,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会根据院校反馈名单通知体检。今年体检时间暂定为7月2日(具体以省卫健委办公室即将下发的《关于做好2023年基层卫生人才定向培养招生工作的通知》确定的时间为准,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将会以电话及短信的形式通知考生)。请报考考生在接到体检通知前,务必保持24小时(尤其7月1日晚间-7月2日凌晨)通讯畅通(最好留有2个以上可联系的手机号码),并避免长途出行。
2.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根据各招生院校提供的名单,及时通知需体检考生。考生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在规定的时间到指定地点报到,经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审核通过后,统一前往参加体检。
3.体检标准参照《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根据《普通高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医学类专业不招收色觉异常(色弱或色盲)的考生,色弱或色盲考生请勿报考。
4.体检后,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及时告知考生体检结果,考生如有异议应当即时提出复检要求,否则视作放弃复检,复检应尽快安排且只能复检一次,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
5.考生不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及录取资格。考生因各种原因不能按时参加此次体检的,将不予安排补检。体检费用自理。
(四)公示
对体检合格考生,按志愿优先、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根据招生计划数按1:1确定定向培养考生,并分别在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网(http://www.xiuzhou.gov.cn/col/col1229405622/index.html)、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http://www.kfrl.com)公示3天。
(五)签订协议
公示无异议的,由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商各自人社部门后,按相关操作原则与合格考生各自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和个人信用承诺书,并将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招生院校。符合条件的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准考证、成绩单(可在浙江教育考试网查询打印)原件和复印件,于规定的时间内分别到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协议签订须按下列原则操作:
1.第一步:秀洲区卫健局根据“符合秀洲区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招生(招聘)计划,确定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同时,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根据“符合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结合招生(招聘)计划,确定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
2.第二步:秀洲区计划未满额的,则在满足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计划满额的基础上,再由秀洲区卫健局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中按“符合秀洲区或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同时,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计划未满额的,则在满足秀洲区计划满额的基础上,再由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的考生中按“符合秀洲区或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3.第三步:自协议签订规定的时间起,因拟签约考生放弃而递补者,在同一委培学校同一专业同一学历层次内按“符合秀洲区或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户籍、高考成绩从高到低”的原则执行,直至计划满额或确无合格生源。
4.不在规定的时间或未按操作原则签订协议者,取消录取资格。因考生放弃、户籍不符、体检不合格等原因造成计划缺额的,按缺额计划的1:1比例补充提供考生名单,并按相应程序进行招录。
(六)录取
招生院校在普通类提前录取招生工作开始前,将各县(市、区)报送的已签订协议考生名单报省教育考试院。省教育考试院按名单投档,由招生院校按有关规定录取。
(七)备案
录取结束后,由招生院校将定向培养生名单抄送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与相关人社、财政等部门备案。
四、费用补助
经学校正式录取并已签订定向培养就业协议的考生,在校期间的学费、住宿费、生活费等,由区财政按4.6万元/人的标准给予补助,具体补助办法定向培养就业协议中明确。
五、就业与待遇
1.被录取的秀洲区(含经开区嘉北、塘汇街道)定向培养学生按期毕业后,按签订的定向培养就业协议分别到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各自行政所辖的基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工作。具体工作单位由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按各自实际进行分配,经用人单位与定向培养生签订事业单位人员聘用合同后,确定为事业编制身份,在服务期间享受基层医疗机构同类人员待遇。
2.临床医学、中医学、口腔医学、儿科学、医学影像学、麻醉学和精神医学专业人员聘用期间需参加全省统一的毕业后医师规范化培训。聘用合同期满仍未取得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合格证书,不再续签聘用合同。定向培养生取得相应执业资格后,在基层医疗机构的服务期限不得少于5年(不含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的时间),具体事项在定向培养就业协议、聘用合同中约定。
3.定向培养生考生今后如有违反个人信用承诺,将会被列入浙江省卫生健康信用不良信息,纳入政务诚信和社会诚信失信管理,并应按协议承担有关违约责任。
4.未尽事宜,由秀洲区人社局、秀洲区卫健局、经开区民生事业部负责解释。
六、咨询
本公告自发布之日起,考生可到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导航地址:嘉兴市秀洲区新城街道秀湖路725号,具体位置:嘉兴市秀洲区政务中心西侧主楼18楼1822办公室)咨询。咨询电话:
嘉兴市教育考试院0573-82079442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组织人事科0573-82721485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0573-82721854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0573-83683299
温州医科大学仁济学院招生办0577-86682000
嘉兴学院招生办0573-83640000
浙江中医药大学招生办0571-86613520
湖州师范学院招生办0572-2599888
杭州医学院招生办0571-87692654
绍兴文理学院招生办0575-88345555
嘉兴市秀洲区卫生健康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民生事业部
嘉兴市秀洲区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6月2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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