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话:0573-86886752
关闭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职场资讯 > 社会保障资讯

公司转让,工伤保险待遇应该找谁负责?

来源: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时间:2023-06-30 作者: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浏览量:

640 (3).jpg

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第四十三条规定,用人单位分立、合并、转让的,承继单位应当承担原用人单位的工伤保险责任;原用人单位已经参加工伤保险的,承继单位应当到当地经办机构办理工伤保险变更登记。

本案中,王某在工厂工作时受伤并被认定为工伤,制造公司在承继该工厂时,也应该承担该工厂职工的工伤保险责任。因此,制造公司应该依法支付给王某相应的工伤保险待遇。

公司转让,原用人单位工伤职工的有关工伤保险待遇由承继单位负责


微信扫一扫分享资讯
微信公众号
手机浏览

Copyright C 2024 All Rights Reserved 版权所有 聘到嘉APP 浙ICP备2023009169号 浙公网安备33048102231004号

地址:浙江省嘉兴市 EMAIL:jx0573xinyi@163.com

人力资源证: (浙)人服证字(2023)第0481002213 号

Powered by 聘到嘉APP.

用微信扫一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