嘉兴市对口工作服务中心是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因工作需要,经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面向全市公开选聘事业编制工作人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选聘岗位
本次公开选聘嘉兴市对口工作服务中心事业单位工作人员1名。
二、选聘范围
嘉兴市所属各级各类事业单位在编在职的工作人员。
三、资格条件
(一)政治立场坚定、政治素质过硬,自觉增强“四个意识”、坚定“四个自信”、坚定捍卫“两个确立”,自觉做到“两个维护”。
(二)具有良好的业务素质、专业素养,品行端正,实绩突出,群众公认。
(三)具有较强的组织协调、语言表达、文字功底和写作能力。
(四)具有2年及以上事业单位在编在职工作经历,其中乡镇(街道)所属事业单位聘用人员需在乡镇(街道)事业单位工作满5年(含试用期)。
(五)具备公开选聘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相关工作经历和任职条件。
(六)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1987年8月12日及以后出生);
(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八)选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学历学位、工作经历截止时间为2023年8月;
(九)符合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能参加公开选聘:试用期未满,或试用期满考核合格但在原单位工作不满1年的;通过招生选聘并轨方式为基层事业单位定向培养的人员,未满规定最低服务年限的;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组织审查且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务处分且未满处分期限的;不符合相关政策规定的其他情形。
四、选聘程序
本次公开选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组织报名。
本次公开选聘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方式。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8月12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875539887@qq.com ,文件名为“应聘岗位+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电子稿及扫描件。(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
(扫码下载报名表)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个人近2年来工作总结等材料。
(二)资格审查。
报名结束后,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对报名人员提供的材料进行资格审查,经审查合格的报名人员,准予报考。报考人员需对所提交材料的真实性负责,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全过程,凡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取消考试、聘用资格。
(三)组织考试。
本次公开选聘考试由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10人(含10人)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10人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
考试前,选聘单位对符合条件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 笔试。
笔试为综合科目,主要测试报考人员的综合文字能力,满分为100分。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根据选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5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方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四)体检。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选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五)组织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选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选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六)公示。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选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
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七)聘用。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聘用合同(按照原单位辞职解聘程序,不办理交流调动手续)。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选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考生在报名时提交的报考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对伪造、变造有关证件、材料、信息,骗取考试资格的,给予取消报考资格且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贯穿选聘工作全过程,无论在哪个环节发现应聘人员与选聘岗位条件不符的,均取消应聘资格。
(三)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市纪委市监委派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负责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监督指导。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四)本次公开选聘工作由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组织实施,未尽事宜,由嘉兴市长三角一体化发展办公室具体解释。
联系人:徐先生、潘女士,联系电话:83679119、83670560。
监督电话:82521665(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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