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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兴经开最新招聘!47人!

来源: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时间:2023-10-09 作者: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浏览量:

因工作需要,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职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职员47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件。

 二、招聘对象基本条件(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四)身体健康,能适应所招聘岗位的工作需求;

(五)年龄要求在18至35周岁以内(1987年10月21日至2005年10月21日期间出生);

(六)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要求,并于2023年10月21日前取得学历、学位证书,留学人员于2023年10月21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七)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其他条件。

三、招聘岗位相关要求

(一)学历、学位以国家教育行政机关认可的相应证件文书为准。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参考《2023年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试专业参考目录》。

(二)招聘岗位所涉及的具有专业技术资格或执(职)业资格证书(以发文时间或发证时间为准)、工作经历计算统一截止至2023年10月21日。

(三)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人员,不纳入本次招聘的范围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四、招聘程序

本次招聘工作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按照发布公告、报名和资格审核、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和资格审核

1.报名时间:2023年10月21日(周六)-10月22日(周日),9:00-16:00。

2.报名地点:嘉兴市展望路1号经投大厦会议中心302会议室。

3.采用现场报名的方式,报名时须提供以下材料:

(1)《2023年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公开招聘职员报名登记表》;

(2)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及报考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的原件及复印件;

(3)本人近期免冠一寸证件照1张。

4.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考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岗位,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会同用人单位研究,确定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相关信息以公告形式发布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www.kfrl.com)。

5.确有特殊原因,可委托他人代报名,代报名者除携带上述相关材料外,还需提供委托书并出示被委托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二)笔试

笔试内容主要围绕体现招聘岗位综合工作能力、文字水平和专业能力等方面,满分为100分,内容为客观题和主观题,占总成绩40%。报考人员必须携带有效期内第二代身份证(或有效身份证件),按照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三)面试

笔试结束后,各招聘岗位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1:3的比例确定入围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笔试缺考或笔试分数为零分的不列为面试对象。

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主要考察报考人员的岗位匹配性、分析和解决问题能力、专业素质和综合能力。面试成绩满分100分,合格分为60分,占总成绩60%。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四)体检

面试结束后,按笔试成绩占40%,面试成绩占60%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考察对象。体检工作按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执行。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体检费用自理。

(五)考察

考察由各用人单位组织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拟聘用人员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

(六)公示

根据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人力资源网站公示5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对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予以聘用。

报考人员在体检、考察、公示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用人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需要递补的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列为递补对象)。

(七)聘用

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按程序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聘用人员与嘉兴市经英人才发展服务有限公司签订劳动合同,试用期为6个月。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五、其他事项

(一)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请材料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

(二)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工作全过程,任一环节发现并查实应聘者提供虚假信息,立即取消应聘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相关部门依法处理。

(三)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依据有关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3677752

监督电话:0573-83682362



嘉兴经济技术开发区党群工作部

                     2023年10月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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