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训机构、企业及个人通过职业培训并取得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可以开始申报培训补贴啦。具体要求如下:
一、申报对象
取得国家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且发证日期在2021年10月1日至2023年9月30日的经开区企业职工或经开区户籍的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
二、补贴标准
基础补贴标准为初级(五级)800元/人、中级(四级)1200元/人、高级(三级)1800元/人、技师(二级)2500元/人、高级技师(一级)3200元/人,符合嘉人社〔2022〕47号文件的就高补贴。
三、申报时间
本次申报时间定为2023年10月1日-2023年10月31日。
四、申报材料
(一)培训机构申报:
1.嘉兴市级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一式二份;
2.嘉兴市级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3.职业培训人员签到名册;
4.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名册及证书复印件;
5.培训授课视频(要求全程录音录像并全景角度拍摄,视频人数需与签到人数匹配,申请补贴时需提交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分钟),培训授课全程视频由培训机构自行保管。
(二)企业申报:
1.嘉兴市级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单位)一式二份;
2.嘉兴市级职业培训补贴人员名册(同时提交电子版);
3.企业参保名册;
4.培训授课视频(要求录音录像并全景角度拍摄,视频人数需与签到人数匹配,申请补贴时需提交不少于3次,每次不少于2分钟);
5.《用人单位职业技能等级评价工作承诺书》。
(三)个人申报:
1. 嘉兴市职业培训补贴申请表(个人)一式二份;
2. 补贴人员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
3.职业资格证书(或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复印件;
4.嘉兴市社会保障·市民卡复印件(须开通银行卡功能);
五、其他注意事项
1、个人通过培训机构或者企业免费培训取得的证书,不进行补贴。
2、个人通过社会培训后取证的,需提供发票,所参加培训班需在经开备案。
2、申请表内容要求真实详细,所提供的材料要求合法、真实、完整,申请表内容和所附材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资金受理部门有权取消其补助或奖励资格。申请人如有欺骗、隐瞒、造假等行为的,受理部门有权追回,不按时退回的纳入其信用记录。
3、严禁个人利用技能人才项目重复享受多项补助。职业培训补贴原则上每人每年可享受不超过3次,但同一职业(项目)同一等级不可重复享受。
4、符合条件的机构、企业和个人应当自培训合格凭证发放之日起24个月内向所在地人力社保部门申报培训补贴,逾期不再受理。
六、申报方式
将相关纸质资料申报到企业注册地所属街道社会事务办办理,其中登记失业、就业困难、农村转移就业劳动者等人员按户籍所属街道社会事务办办理。
城南街道:城南街道办事处111办公室,薛利伟0573-83381162;
嘉北街道:东升西路一号八号楼大厅,沈珏0573-82209257;
塘汇街道:塘汇路986号塘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社保窗口,潘舒绪0573-82336576;
长水街道:珠庵路472号(长水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李情音0573-82876727。
七、特别提醒
2024年1月1日起涉及政策调整,请符合本次申报条件的对象应报尽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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