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嘉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公办学校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40名(含嘉兴市体育局委托招聘1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26个,共招聘教师40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资格条件详见附件1。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3.应聘教师岗位须具有相应教师资格。应聘人员应提供相应的教师资格证或所在学校开具的2024年师范类毕业生证明或在有效期内的教师资格考试合格证明(被确定拟聘用人员后相关教师资格证须于报到前取得)。应聘人员具有硕士研究生及以上学历学位的,可适当放宽教师资格要求,但须在被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招聘岗位要求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及以上的,其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做该要求:
①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
③具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士毕业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④研究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5.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6.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7.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本次报名采用网络报名和现场报名方式进行,每位应聘人员限报一个岗位。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网络报名。
(1)报名时间:应聘人员在报名截止日(2023年11月27日18:00)前通过手机扫码登录“嘉兴市教育局部分直属公办学校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网报平台填报个人正确报名信息后,选择符合条件的岗位进行报名。
(2)报名材料:应聘人员在报名时应上传以下报名材料扫描件或照片作为附件:
①报名表(见附件2,须由本人承诺签名)。
②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③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网签学校凭网页截图),或《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等。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所在学校的注册证明或学期成绩等其他相关佐证材料及中文翻译件。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
④相关必备的本科/学士毕业证书、职业资格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2.现场报名
(1)时间:2023年11月17日(星期五)下午13:30--16:0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大学生活动中心。
(2)时间:2023年11月18日(星期六)上午9:30--12:30;地点:浙江师范大学(金华市迎宾大道688号)东体育场。
(3)时间:2023年11月27日(星期一)下午14:30--16:30;地点:华东师范大学闵行校区学生之家A206室。
应聘人员携带报名材料(同网络报名)的原件和复印件,现场报名同步完成资格初审,格初符合条件的应聘人员须同步进入网报平台进行报名信息录入(平台统一生成准考证等考试信息)。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初审及资格确认
1.报名结束后,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资格初审结果在网报平台、嘉兴教育网上公布。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取消或相应核减招聘计划。因材料不齐或条件不符而未通过资格初审的,或因招聘岗位未达到开考比例而取消的,报考人员可在公布通过资格初审名单后24小时内,改报符合条件的岗位或补齐材料报原来的岗位。逾期未改报或未补齐材料的,视作放弃改报名。初审通过的不得改报其他岗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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