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位于名人辈出、文化璀璨的中国革命红船启航地——浙江嘉兴,是清华大学附属中学和嘉兴市人民政府合作共建的公办重点高级中学,是浙江省唯一冠名清华品牌的基础教育学校,属于清华大学和浙江省在教育领域省校合作的重点项目。
清华附中嘉兴学校高中部地处风景秀丽的湘家荡景区,校园环境清新雅致,充满浓郁的文化气息。学校占地面积130余亩,总体办学规模为36个班。学校紧密依托清华优质教育资源和成功办学经验,扎根江南文化沃土,以“清华品质、国内一流、世界名校”为办学目标,秉承清华大学“自强不息,厚德载物”的校训精神,发扬清华附中在办学理念、管理模式、课程设置、人才培养、教师发展等方面的办学特色和优势,培养“理想远大、品德高尚、全面发展、学有所长”的时代新人。
因教育教学工作需要,经嘉兴市教育局同意、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清华附中嘉兴实验高级中学面向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公开招聘高层次紧缺人才15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岗位10个,共招聘教师15名,具体的招聘岗位、人数和专业要求如下:
二、招聘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2.遵纪守法,身心健康,有志于嘉兴教育事业。
3.应聘教师岗位应具有相应教师资格。未取得的须在被确定为聘用人员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不能按时取得教师资格证书的,解除聘用合同。
4.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学历学位及对应的专业等要求,其研究生期间所学专业须与本科专业相同或相近;若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可不做该要求:
①浙江省教育厅签约的浙江省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毕业生;
②一流大学建设高校毕业生及当年度QS世界大学排名前300名高校毕业生(本科或研究生毕业院校);
③具有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学士毕业证书的师范类毕业生;
④研究生(或本科)期间获得过校级二等奖学金及以上,或校级及以上优秀毕业生、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党、团)干部等荣誉称号。
6.年龄在30周岁及以下(1992年11月27日以后出生,以此类推)。博士研究生可放宽至35周岁及以下。
7.2024年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同期毕业的归国留学人员视同。2022届、2023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有下列情形的,可视同2024年应届毕业生:
(1)在国家就业政策规定的择业期内(自2022年7月起算)未落实工作单位的毕业生(就业协议书未签或签后依规撤销,无社保缴费记录,人事档案仍保留在毕业学校或各级人才中心、就业指导中心、公共就业服务机构);
(2)列入国家统招计划,由培养学校统一进行就业推荐和毕业派遣,按培养计划于2023年毕业,有初次就业需求的非全日制研究生(不含在职攻读学历学位人员);
(3)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情形。
8.有下列情形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在近两年内人事考试过程中被认定实施了考试作弊、弄虚作假行为的。
(4)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就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原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按照法律、法规规定不得聘用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
三、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遵循公开、平等、竞争、择优原则,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采用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
报名方式采用现场报名,报名结束后在当地组织考试。每人限报一个岗位,报名时需提供原件和复印件各1套。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
1.报名时间、地点。
(1)报名时间:2023年11月23日(星期四)、11月24日(星期五)09:00-17:00。
(2)报名地点:北京市海淀区王庄路18号西郊宾馆。
2.报名材料。
(1)报名表(见附件1或现场领取);
(2)应届毕业生提供学校出具的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提供毕业证书、学位证书、择业期考生承诺书(见附件2或现场领取);同期毕业的留学人员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
(4)教师资格证书原件(如还未取得教师资格证的毕业生,须在正式报到后的1年内取得教师资格证书);
(5)相关必备的本科/学士毕业证书、荣誉证书、获奖证书等。
3.应聘人员应对自己所报岗位及填表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有效性负责。如因选报岗位不当或所填写内容不真实、不全面等影响本人考试的,由应聘人员负责。对伪造有关证件、材料等,骗取考试资格的,取消招聘资格并按相关规定予以处理。
(二)资格审查及确认
1.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以现场报名直接确认。招聘岗位所需专业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
2.同一岗位符合条件报名人数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2倍,如不到规定比例,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者取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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