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中医院医共体赴浙江中医药大学公开招聘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岗位和人数
平湖市中医院
创建于1956年,是一家以中医为特色、西医为基础,集医疗、急救、预防保健、科研、教学等于一体的三级乙等综合性中医医院。是上海龙华医院合作共建医院、浙江省中医院平湖分院、嘉兴学院附属平湖中医院、嘉兴市第二医院协作医院、上海第九人民医院骨科医疗联盟体。
医院专科特色明显,肾病科是国家级农村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省级中医重点专科、省“十三五”中医药重点专科建设单位、嘉兴市首批医学重点学科,该科室技术力量雄厚,医疗设备先进,拥有嘉兴市一流的血液透析中心,在本市及周边县市享有较高的声誉;中西医结合心血管病学科被列为浙江省中医药基层优势类重点学科;骨伤科是浙江省“十三五”中医重点专科建设单位;中西医结合呼吸与危重症医学为嘉兴市基层优势类重点学科;中医骨伤科学、中西结合肾脏病学、针灸学被确立为第二批嘉兴市中医药基层优势类重点学科建设计划;心血管内科、呼吸内科、骨伤科是首批平湖市医学重点学科;内分泌科是第二批平湖市医学重点学科;中医内科学、中医护理学、中医骨伤科学、中西医结合临床医学(肾脏病方向)、针灸学、中药学是平湖市新一轮医学重点学科特色专科建设单位。还拥有6个名中医工作室,其中国家中医药管理局确定的全国名老中医专家传承工作室为全省唯一来自县(市)级基层中医院的项目。
平湖市中医院当湖分院
即当湖中心医院(当湖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位于市中心主城区,是一所集医疗、预防、保健、康复、计生指导、健康教育为一体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医院核定床位50张,下辖19个社区卫生服务站。设全科医疗、眼科、口腔科、中医科、犬伤门诊等30余个临床及医技科室。其中眼科、口腔是医院的两大特色,为嘉兴市首批基层特色专科。
平湖市中医院独山港分院
即平湖市独山港镇中心卫生院,位于独山港镇创业东路666号,设置床位96张。门诊设有内、外、妇产、中医、骨伤、公共卫生及健康体检中心等科室。为广大人民群众提供一处环境优美、功能齐全、交通流畅的现代化就医环境。
平湖市中医院曹桥分院即曹桥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坐落于曹桥街道高丰路518号,占地11.7亩,设1个社区卫生服务中心,8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中心现设置有全科门诊、妇产科、中医科、儿科、口腔科、骨伤科、针炙科、化验室、放射科、B超室、心电图室、公共卫生科。特色科室:口腔科与骨伤科为本单位的主打科室。
二、招聘基本条件
(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
(二)年龄18—35周岁,1987年12月2日至2005年12月2日之间出生。
(三)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同时满足以下条件:
1.平湖市中医院(不含分院)公开招聘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普通高校(不含独立学院)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2.各分院公开招聘岗位须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硕士及以上研究生;
(2)普通高校医学类专业本科毕业生。
三、招聘程序及方法
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
(一)报名
每人限报一个职位。
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日(周六)9:00—11:30
报名地点:浙江中医药大学滨文校区田径场(浙江省杭州市滨江区滨文路548号,地铁4号线、6号线浙江中医药大学站D出口)。
报名时须提交以下资料:
1.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
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卫生专业技术人员招聘报名表》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
(二)资格审查
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
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
(三)考试
本次招聘采用面试的形式。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见面试通知书)
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
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
(五)公示、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国平湖门户网站(http://www.pinghu.gov.cn/)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信息公开栏、平湖人才信息网(http://www.phrcsc.com.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按审批权限办理聘用手续。
确定聘用人选后,按相关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不能按时毕业或未取得招聘岗位规定的学历、学位证书的,取消聘用资格。
四、其他注意事项
1.报考人员填写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
2.报考学历为国家教育行政部门认可,所报专业必须与招聘岗位条件要求一致。具有双专业的毕业生,不能以辅修专业报名。
3.聘用后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实行试用期和服务年限制度。试用期满经考核不合格的予以解聘。在各医疗卫生单位的服务年限不少于5年(住院医师规范化培训时间不计入服务年限)。服务年限内不能办理专业技术人员流动手续。
4.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院医师规培合格当年按应届毕业生对待。
五、联系方式
平湖市卫生健康局人事科联系电话:0573-85023587
平湖市中医院医共体人事科联系电话:0573-85571070、8557106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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