因工作需要,根据《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精神,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机场建设与临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嘉兴市发展规划研究院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工作人员4名(事业编制)。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单位简介
1.嘉兴市铁路与轨道交通建设发展服务中心(机场建设与临空产业发展服务中心)是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益一类事业单位。负责国家和省级铁路发展战略和规划中涉及我市铁路项目前期推进、组织协调等服务工作。提出我市铁路建设中资金筹措方案建议。配合协调全市铁路、轨道交通、现代有轨电车建设有关工作。贯彻落实国、省有关机场以及航空规划建设发展战略,协同推进机场项目建设,参与编制全市民航发展规划等工作。
2.嘉兴市发展规划研究院是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公益二类事业单位。自1996年建院以来,始终围绕聚焦市委市政府中心工作,着眼全市谋划重大战略、研究发展规划、推进重点项目,在课题研究、规划编制、工程咨询等方面提供高质量的咨询服务,积极参与“十二五”至“十四五”等各类规划编制,积极做好经济形势的分析研判,积极承担重大工程项目咨询评估,积极承担碳达峰碳中和的研究任务,积淀形成了区域产业研究、环境能源评估、工程项目咨询、经济形势分析“四位一体”的业务格局,逐步成长为助力嘉兴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智库。
二、招聘计划和要求
本次公开招聘计划推出3个岗位,招聘工作人员4名(招聘计划和要求详见附件1)。
三、招聘范围和条件
本次招聘在全国范围内,符合招聘岗位资格条件的均可报名。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有良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拥护党的路线、方针、政策。
(二)具有良好的社会公德和职业道德,遵纪守法,品行端正,热爱本职工作,能吃苦耐劳。
(三)具有相应的专业知识和能力水平,符合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和学历学位等要求。应聘人员的学历、学位证书须于2023年12月31日前取得(留学人员须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四)具有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年龄要求在35周岁及以下,即1987年12月31 日以后出生(具有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放宽至40周岁及以下,即1982年12月31 日以后出生)。
(五)应聘人员具备招聘单位要求的时限内报到入职。
(六)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具备报考资格: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或曾被开除公职的;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2.涉嫌违法违纪正在接受纪检监察机关或者司法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受党纪、政纪处分未满处分期限的。
3.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不得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
四、招聘程序和办法
本次公开招聘工作采取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本次公开招聘报名的方式:网上报名。
1.网上报名时间:公告发布之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
报名人员可于规定时间将报名登记表及相关材料扫描件电子稿发送至报名邮箱(不同岗位请报送相应报名邮箱,详见附件1),文件名为“招聘单位+应聘岗位+姓名”。相关报名材料可在考试前提供原件及复印件各一套,所提供材料不全或材料审核不符合报名条件的不得参加考试。
2.报名材料
(1)报名登记表(黏贴一寸正面免冠证件照,必须有本人签字扫描版);
(2)学历、学位证书的扫描件(留学人员报考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3)本人有效期内居民身份证扫描件;
(4)专业技术资格证书扫描件(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5)其他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根据岗位要求提供)。
3.资格初审。报名结束后10日内,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初审,并将初审结果通知本人。招聘岗位所需专业(学科)要求参考教育行政部门专业目录设置和审查,对应聘人员所学专业名称与专业要求不一致的,由招聘单位根据所学专业方向审核确定。国外(境外)留学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报名人员不得低于招聘计划人数的3倍,不到规定比例的,将相应取消或核减招聘计划。
应聘人员不得报考与招聘单位有《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第三十条所列回避情形的岗位。资格审查贯穿公开招聘全过程,报名人员应对本人提交的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负责,凡提供虚假信息而通过资格条件审查的,一经查实,取消其报名、聘用资格。
(二)考试
本次公开招聘考试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组织实施,采取笔试、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不超过招聘计划1:6(含1:6)的,则直接进入面试环节。总成绩=面试成绩。
若同一岗位符合条件的应聘人数超过招聘计划1:6的,则需进行笔试、面试。总成绩=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
考试前,招聘单位对符合条件的进行资格条件的复审,未通过资格复审的,不得参加考试。
1. 笔试。
笔试内容为综合基础知识或专业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本次笔试不提供相关参考用书。笔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笔试的,视作放弃笔试。笔试结束后,各单位根据招聘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不足比例的按实际人数确定)。
2. 面试。
面试采取结构化形式,内容为相关专业知识以及分析解决问题能力。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60分,面试不合格的不列入体检、考察对象。面试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和地点参加面试的,视作放弃面试。
(三)体检
根据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的1:1比例确定体检对象。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合格者确定为考察对象。应聘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资格。
(四)考察
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考录考察工作的办法进行。主要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考察,考察不合格不予聘用。
应聘人员在体检、考察环节出现不合格的或自愿放弃的,由招聘单位研究决定是否安排递补,决定递补的,则按招聘岗位考试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进行。
(五)公示
经体检、考察均合格的人员,确定为拟聘用人员,拟聘用人员名单在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上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对拟聘用人员没有异议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聘用的,招聘单位按规定办理聘用手续。拟聘用人员名单公示后,不再安排递补。
(六)聘用
拟聘用人员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聘用资格。在职人员办理报到前须与原单位解除劳动(聘用)合同。聘用人员列入事业编制管理,与招聘单位签订事业单位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聘用人员享受国家规定的事业单位工资待遇和各种规定保险。
五、其他事项
(一)本次公开招聘工作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有关规定组织实施,嘉兴市纪委市监委驻市发展改革委纪检监察组全程监督,嘉兴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业务指导和程序监督。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人社部令第35号)执行。
(二)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按有关文件规定执行。本次公开招聘相关事宜将发布于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网站(http://fzggw.jiaxing.gov.cn/),供应聘者查询和社会监督。
联系电话(岗位1001-1002):0573-82068881
联系电话(岗位2001):0573-82069716
监督电话:0573-82521665、0573-82228947
嘉兴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3年12月1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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