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关于进一步加强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的指导意见》(浙人社发〔2012〕194号)及相关规定,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经市人力社保局备案,现就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面向2024届应届毕业生招聘在编护理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一)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卫生事业,具有良好的品行和职业道德,身体健康。(二)年龄18—35周岁,1987年12月28日至2005年12月28日之间出生。(三)普通高校2024届应届毕业生(须在2024年7月31日前提供相应的学历、学位证书),要求专业对口且符合招聘岗位的其他有关要求(详见招聘计划表)。坚持“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按照发布信息、报名、资格审查、考试、体检、考察、公示、聘用的程序,实施公开招聘。每人限报一个职位。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8日(周四)9:00—11:30报名地点:嘉兴学院医学院(梁林校区)仁心楼(南楼)4楼411教室2.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原件及复印件(普通高校已实施网签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3.2024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含学校教务处出具的在校学习成绩单)原件及复印件;4.《平湖市卫生健康系统在编护理人员招聘报名表》(见附件2)一式2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2张。招聘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经资格审查合格后,发给准考证。凭本人身份证和准考证参加考试。护理硕研岗位采用直接面试的形式。护理统招岗位采取先笔试后面试的形式。笔试科目为护理基础知识,满分为100分,均为客观题,应考人员在参加笔试时需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准考证、黑色签字笔或钢笔。笔试时间:2023年12月28日下午(13:00-14:00);考试地点在嘉兴学院梁林校区明德楼3楼。笔试结束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1:1.5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请报考考生务必保持手机畅通)。面试时间:2023年12月29日(9点开始直至结束)。面试地点在平湖市中医院行政楼4楼。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合格分为75分,面试不合格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面试后,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考计划的1∶1比例确定录用意向。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在考试现场放弃的,由市人力社保局、市卫生健康局决定是否递补。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组织有录用意向的对象参加体检。体检按人社部、原国家卫计委、国家公务员局《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统招护理岗位在体检结束后由市卫生健康局统一分配,入围人员如不服从分配的视作放弃本次入围资格。对体检合格人员,进行考察。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录用资格的,不再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