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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制!五险一金!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招聘,户籍不限!

来源: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时间:2023-12-22 作者: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浏览量: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是嘉兴市南湖区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直接出资的国有独资公司,主管单位为嘉兴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南湖分局。因工作需要,经研究决定,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国企编制工作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公开招聘,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贯彻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本次计划招聘4名工作人员,具体详见下表:

序号
岗位编码
招聘岗位名称
招聘人数
性别
学历
学位
所需专业要求
户籍
要求
1
01岗
综合技术
1
本科
学士
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测绘类、林学、园林
不限
2
02岗
综合技术
1
本科
学士
土地资源管理、城乡规划、测绘类、林学、园林
不限
3
03岗
综合管理、文秘
1
本科
学士
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汉语言文学、法学
不限
4
04岗
综合管理、文秘
1
本科
学士
经济学门类、管理学门类、汉语言文学、法学
不限

注:1、学历要求“本科”指大学本科及以上。
2、年龄在35周岁及以下(1988年12月1日以后出生),其中具有硕士研究生学历(学位)的或具有副高级及以上专业技术资格的,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及以下(1983年12月1日以后出生)。
三、薪酬待遇
1. 岗位性质为南湖区国企编制员工,享受五险一金。
2. 薪酬待遇按照区级相关规定执行。
四、招聘条件
(一)招聘的人员应具备以下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遵守宪法、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行;
3.具有履行职责所需要的身体条件、心理素质和工作能力;
4.工作勤奋,事业心、责任心强;
5.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学位证书等。
(二)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纳入招聘对象:
1.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
2.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的;
3.被开除公职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受党纪政纪处分还在影响期内的;
6.因违法违纪正在接受调查尚未作出结论的;
7.有其他规定情形的。
五、招聘程序
招聘工作按照发布公告、报名、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报考人员提交的报考信息和材料应当真实、准确、有效,凡提供虚假申报材料而获取报考资格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
1.报名。
采用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时间:2023年12月22日9时至2023年12月28日16时。每位报考人员限报一个岗位,报考人员需如实、准确填写《嘉兴市南湖土地开发建设有限公司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以下简称《报名表》),并将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等相关资料(PDF格式),连同《报名表》发送至报名邮箱:jhfz188@sina.com,文件命名为“姓名+南湖土地开发公司+岗位编码”。
2.资格审查。
(1)初审。对报考人员填写的《报名表》和提供的电子资料进行资格初审。
(2)复审。报名结束后通过邮件、短信形式通知初审通过人员进行现场资格复审,3个工作日内完成复审。
资格复审需提交本人有效身份证、学历学位证书、近期本人二寸证件照1张及《报名表》等相关资料原件和复印件。上交材料恕不退回。不在规定时间内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放弃报名。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凡发现报考人员弄虚作假,即取消其报名录用资格。
3.考试。
(1)笔试。笔试满分100分,按笔试成绩得分从高到低排定名次,并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时间和地点另行通知。笔试成绩以及入围面试人员名单将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布。
(2)面试。入围面试的应聘人员,进入候考室须携带身份证以备验证。面试采用结构化面试,面试满分100分。面试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若取得面试资格的人员确认不参加面试的,将在该岗位的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面试的,不再递补。
4.体检。
面试结束后,将以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合成计算总成绩。若总成绩相等,以面试成绩高的排位在前。总成绩的计算公式为:笔试成绩×40%+面试成绩×60%(按四舍五入法,小数点后保留2位)。根据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考察对象。体检标准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体检标准。报考人员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视作放弃体检。体检不合格或放弃体检的,按总成绩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体检费用自理。
面试成绩、总成绩以及入围体检人员名单将及时通过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人民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向社会公布。
5.考察。参考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考察的相关规定执行,在规定时间内,对体检合格的人员进行资格条件的复核和德、能、勤、绩、廉等情况进行考察,考察结果仅作为本次是否聘用的依据。考察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6.公示、聘用。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等,确定拟聘用人员名单,在中共南湖区委南湖区政府网站(http://www.nanhu.gov.cn/)公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经公示无异议的人员,予以聘用; 公示期间,如对拟聘用人员有异议的,进行调查核实,作出是否聘用的决定。拟聘用人员经公示无异议后,应在规定时间内报到,无正当理由未在规定时间内报到的,取消录用资格,不再递补。公司与聘用人员签订聘用合同,并按规定约定试用期。试用期满后,考核合格者,予以正式聘用;不合格的,取消聘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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