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生人才队伍建设,加快卫生事业发展,根据《事业单位人事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652号)和《浙江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办法》(浙人才〔2007〕184号)精神,结合各医疗卫生单位用人需求,现就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将赴嘉兴学院医学院公开招聘2024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的具体事项公告如下:南湖区卫生健康系统计划公开招聘2024届医学类专业毕业生11名 (详见附件1) 。1、2024 年普通高校医学类毕业生(2024年7月31日前毕业);2、2022年、2023年未就业的普通高校毕业生,或同期毕业并在2023年12月28日前取得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的留学人员;3、按照国家规定需视同对待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如:面向社会招收的住院医师如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的,其住培合格当年在医疗卫生机构就业的。时间:2023 年12月 28日 (星期四 ) 9:30-11:00;(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宪法和法律,热爱医疗卫生事业,品行端正,无不良行为记录;(二)本科生要求30周岁以下(1992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硕士研究生要求35周岁以下(1987年12月28日及以后出生);2.在全日制普通高校脱产在读的非2024年应届毕业生,不能以已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 2024 年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推荐表或就业协议书、身份证等原件及复印件和相关材料到各招聘单位设摊位处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 每人限报 1 个岗位,填写《南湖区卫生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报名表》一式 2 份,并提供近期同底一寸照片 2 张。符合条件的报名人数与招聘计划达到1:1比例的即可开考,未达到1:1比例的招聘计划相应核减或取消。用人单位根据招聘岗位所需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并贯彻至整个招聘工作的全过程。报考人员填写报名信息必须真实,提供虚假资料信息获取应聘资格、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等违反公开招聘纪律的,取消聘用资格。按照 “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本次招聘采 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合格分为60分,低于60分的,不能入围下一环节。考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本次招聘有关事项均在中国南湖区委区政府网站( http://www.nanhu.gov.cn/ ) 公布,请注意关注。面试后,各岗位根据面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的 1∶1 比例确定体检、考察人员。体检工作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和《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文件规定执行。报考人员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的人员不得递补)。体检合格人员放弃考察或考察不合格的依次递补。放弃聘用资格的,不再递补。考察由区卫健局组织,用人单位具体实施。考察工作参照《公务员录用考察办法(试行)》(中组发〔2021〕11号)执行。考察出现不合格或自愿放弃的,在面试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未参加面试和面试不合格人员不得递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