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3年临近年底,在这里提醒大家,年底之前有4件事,请再确认一遍,千万别忘了~纳税人应当于每年12月1日~31日对次年享受专项附加扣除的内容进行确认,一定要在本月内完成哦~个人所得税专项附加扣除项目包括子女教育、继续教育、大病医疗、住房贷款利息、住房租金、赡养老人、婴幼儿照护七项。
2023年8月31日国务院发布通知,提高了赡养老人、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三项专项附加扣除的标准。其中,赡养老人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月2000元提高至每月3000元,子女教育、3岁以下婴幼儿照护专项附加扣除标准从每个子女每月1000元提高至每月2000元。全国多数地区的城乡居民医保集中缴费期都是从9月或10月开始,12月中下旬截止(各地区有差异)。多数地区2023年(保障2024年度)按照每人380元的标准缴费;少数地区制度起点和待遇水平较高,缴费标准可能高于380元;另有少数地区划分了不同的缴费档次。特别提示:近期很多城市陆续开通了职工医保门诊共济缴费通道,可使用职工医保个人账户余额为家人(父母、配偶、子女)缴纳居民医保费。人社通平台收录了全国多数地区的缴费渠道入口和缴费指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