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嘉兴市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规范管理工作实施办法》规定,经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本次计划招聘文职类警务辅助人员3名,勤务类警务辅助人员31名。具体招聘岗位、人数和有关要求见附件1。
二、薪酬待遇
聘用人员薪酬待遇实行岗位绩效考核和层级管理的薪酬制度,每年按基数动态调整(报名时可详细咨询)。
三、招聘对象和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拥护中国共产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
(三)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遵守法律、法规。
(四)年龄为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1月15日至2006年1月14日期间出生),身心健康。
(五)具有国家承认的大学专科及以上学历和履行岗位职责所需的身体素质和工作能力,其中文书助理1、特殊人才岗位应具备全日制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文书助理2岗位应具备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毕业证书须在2024年1月14日前取得。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人员报考勤务类岗位,年龄可放宽到40周岁(1983年1月15日以后出生),文化程度可放宽到高中或中专:
1.烈士遗属;
2.因公牺牲的军人、人民警察、辅警的遗属;
3.病故军人遗属;
4.退役军人(仅限报考巡逻处突岗位);
5.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6.见义勇为人员。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有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犯罪尚未结案的;
2.因吸毒、赌博、卖淫嫖娼、故意伤害、寻衅滋事等行为受过行政处罚的;
3.被开除公职或因违纪违规被辞退解聘的;
4.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的;
5.从事警务辅助工作合同期未满擅自离职的;
6.被行政拘留、司法拘留或收容教育的;
7.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人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者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正在服刑或接受调查的;
8.其他不适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按照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考生自愿报名,通过资格审查、体能测试、笔试、面试、体检、考察、公示、录用等程序进行。
(一)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时间:自公告之日起至2024年1月14日17:00,通过网络进行报名。
2.报名要求:填写附件2《嘉兴市公安局经济技术开发区(国际商务区)分局招录警务辅助人员报名表》并将电子1寸照片插入照片栏(可通过扫描文末二维码下载),提供身份证(正反面)、学历证书及相关资格证书的彩色清晰照片,并提供《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中国教育学生信息网:http://www.chsi.com.cn/下载)。
将上述资料整理成以考生本人名字命名的压缩文件发送至指定电子邮箱:919401874@qq.com。考生需确保提交信息和材料的真实性、准确性。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同时报名多个岗位以及所提交材料不齐全、不完整的且未在报名截止日期(2024年1月14日17:00)前补齐的视为报名无效。
报名结束后,初审结果将在2024年1月16日17:00之前,回复至考生的电子邮箱,此外不另做通知,请考生随时关注邮箱信息。体能测试当天提交报名表及相关材料(复印件)至现场工作人员处。报名咨询电话:0573-81291862(工作日上午8:30-11:30,下午1:30-5:00)。
(二)体能测试
1.巡逻处突岗位测试成绩(折合成100分)占比为50%,体能测试科目为100米跑、1000米跑、俯卧撑、立定跳远四项,每项100分,共400分,合格分数线为总分240分(单项成绩不低于35分);
2.其他岗位体能测试采用合格制,体能测试科目为男子1000米跑(女子800米跑)、纵跳摸高两项,任意一项不达标的视为不合格。
体能测试合格人员进入笔试、面试环节,其他人员自动淘汰。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能测试成绩参考标准详见附件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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