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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区企业,年报申报开始啦!有新规定!

来源: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时间:2024-01-10 作者:0573人才网丨聘到嘉APP 浏览量:

新年伊始这件大事

一定要放在心上

↓↓↓

2023年度企业年报开始啦!

特别提醒有新规定了!

别着急
为帮助大家顺利年报
小编为大家准备了年报指南
赶紧收藏起来吧!


报送对象

凡2023年12月31日前在我省各级市场监管部门设立登记的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都应当依法报送2023年度报告。


报送时间

企业及其分支机构、农民专业合作社及其分支机构、个体工商户、在华经营外国企业的报送时间为2024年1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外国企业常驻代表机构的报送时间为2024年3月1日至2024年6月30日

建议结合往年报送日期或者公司年度财务报表编制进度合理确定年报时间,尽早完成年报,逐渐形成定期年报习惯。年报信息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向社会公示,尽早年报可累计社会信用,在享受政策扶持、获批银行贷款、达成商业合作等方面获得便利,


多报合一

按照《工商总局 海关总署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工商企监字〔2018〕42号)、《市场监管总局 商务部 外汇局关于做好年报“多报合一”改革有关工作的通知》(国市监信〔2019〕238号)的要求,海关管理企业、外商投资企业(机构)应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报送海关或商务、外汇部门“多报合一”年报内容。


按照《浙江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国家税务总局浙江省税务局关于全省推行企业年报“多报合一”改革的通知》(浙市监信〔2022〕6 号)的要求,在1月1日至5月30日期间,企业法定代表人、财务负责人、办税员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或浙江省电子税务局均可一次性全面完成税务年报和市场监管年报。


为进一步减轻企业年报负担,实现各类年报“一个入口、一次填报”。自2023年度年报起,广告业统计调查制度报表、工业产品获证企业自查报告、标准化统计监测制度报表统一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浙江)报送。具体填报要求以相关业务主管机构通知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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