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加强卫健人才队伍建设,根据《海宁市卫生系统招聘编外岗位合同工实施办法》及相关规定,结合单位业务发展和用人需求,现就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招聘编外合同制人员具体事项公告如下:报名时间:2024年3月18日上午8:00--11:00。报名地点:海宁市第四人民医院门诊三楼人事科311办公室(海宁市海昌街道硖川路392号)。应聘人员需保证本人提供的所有报名材料真实可靠,如有任何不实,自行承担相应法律责任。(一)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遵纪守法,身体健康,能适应岗位工作要求。(二)具备招聘岗位所需的专业、学历、专业技术资格、执业资格等要求。 (三)年龄18~35周岁(1988年3月18日至2006年3月18日期间出生)。应聘人员在规定时间内凭毕业证书[2024年应届毕业生未取得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的提供学校核发的《就业推荐表》、教育部学生司制发的《全国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省外高校可持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制发的《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留学人员须提供教育部中国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相关的证明材料]、有效期内身份证及招聘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到报名指定地点公开报名,进行资格审核,填写《海宁市事业单位编外合同工公开招聘报名表》1份,并提供近期一寸照片1张,每人限报1个岗位。1.根据报名人数决定考核方式:岗位的报名人数达到招聘人数3倍的,采取笔试(内容为岗位相关专业知识)、面试相结合方式进行,笔试后按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面试人选,按笔试成绩、面试成绩各占50%计算综合成绩,综合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面试总分为100分,面试成绩低于60分者,不能列入体检、考察人选);报名人数不足3倍的直接采取面试方式进行考核,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2.笔试及面试时间、地点视现场报名情况安排,另行通知,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考试的,视作放弃本次招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