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浙江省、嘉兴市、海宁市关于加强和规范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工作的要求,经市委编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市财政局审定同意,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计划
计划面向社会公开招聘警务辅助人员43名,具体岗位和招聘人数等见(附件1)职位表。
二、薪酬待遇
通过考试聘用的人员按规定统一缴纳“五险一金”,薪酬待遇实行岗位差异化、层级管理和绩效考核的保障制度,并根据情况动态调整。年人均工资约为7.2-8.6万元(不含单位缴纳的“五险一金”)。
三、招聘条件
(一)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二)具有海宁市户籍(以2024年4月11日的户口所在地为准)。
(三)拥护宪法,遵守法律法规,品行端正,热爱公安事业。
(四)身心健康,五官端正,体表无纹身,不得有口吃,具有正常履行职责的身体条件和心理素质。
(五)年龄18周岁至35周岁(1988年4月11日至2006年4月10日期间出生);具有国家承认的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
(六)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年龄可放宽至40周岁以下(1983年4月11日以后出生),学历要求为具有国家承认的中专、高中及以上学历:
1.烈士、公安英模,因公牺牲和一至四级伤残民警,以及因工(公)死亡、一至四级伤残警务辅助人员的配偶、子女(无配偶子女的可为同胞兄弟);
2.部队优秀退役士兵;
3.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转退的救援人员;
4.具有国家级资质的特殊人才。
(七)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得报考:
1.受过刑事处罚或者涉嫌违法犯罪尚未查清的;
2.曾因违法行为,受过行政拘留、收容教养、社区戒毒、强制隔离戒毒等行政处罚或行政强制措施的;
3.曾因违纪违规被开除、辞退、解聘的;
4.曾因违反公安机关警务辅助人员管理规定被解聘的;
5.有较为严重的个人不良信用记录的;
6.家庭成员被判处刑罚的,本人或家庭成员、近亲属参加非法组织、邪教组织或从事其他危害国家安全活动的;
7.其他不宜从事警务辅助工作的。
四、招聘程序
(一)报名
1.报名时间:2024年4月11日-2024年4月21日17时。
2.本次报名采用网上报名,在报名期间登录“浙里办”APP搜索“潮城e警”进入“在线报名入口”直接填写个人信息、上传报名材料,符合放宽报考条件人员还需上传相关证件或证书等材料。报名咨询电话:0573-87631634,咨询时间上午8:30-12:00,下午13:30-17:00。
3.资格审查:报名受理后,工作人员将对报名信息进行初审,初审通过的,将以短信形式告知,方可获得进行下一环节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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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力资源证: (浙)人服证字(2023)第0481002213 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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